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西交研〔2024〕164号),2020年秋季入学全日制博士生、2019年秋季入学非全日制博士生和直博生将于2025年6月底达到在校学习规定时限。为了加强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督促即将到期博士生及其指导老师做好后续学习科研安排,助力博士生高质量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办理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博士生,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s.xjtu.edu.cn/yjsywxgxtrk.htm)”,点击进入延期模块,按要求填写延期申请理由及后续学习科研计划,学生提交申请并经导师、学院进行审批。学院审批完成后打印“博士研究生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情况汇总表 ”,由经办人、主管院领导签字盖章,于2025年5月19日下班前报研究生院(创新港5-3069办公室)备案。
二、本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申请模块开通时间为4月29日-5月19日,请各学院提醒督促即将达到规定学习时限的博士生按要求提交申请,如有异常情况或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研究生院进行反馈。
三、如上述博士生未按期办理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手续,需按照2025年6月第二批次的有关通知办理毕(结)业手续,否则,学校将按期满退学予以处理。
以上事项,特为通知。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限的规定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限的规定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5学年,直博生为4-6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3-6学年。
当在校学习时间即将达到上限时,博士研究生如需延期,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最多可延长一学年。
当在校学习时间达到上限时,或者延期期满时,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等形式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逾期者,学校将按期满退学进行处理。
——摘自《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西交研〔2024〕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