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关于做好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zjf    发布时间:2019-11-15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和通知要求,我校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已获资助项目

1、创新型临床医学双博士学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项目

2、人工智能与生物医学交叉双博士学位项目(http://eiegrad.xjtu.edu.cn/peiyang/view/id/378)

3、发育与疾病的遗传学和力学生物学双博士学位的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

4、能源科学与技术“双一流”高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5、新能源与能源利用新技术“一带一路”高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http://mfpe.xjtu.edu.cn/info/1087/6348.htm)

二、选拔原则、条件和方式

1.各单位需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获批项目及相关要求目标进行人员选拔,经校内评审公示、网上申报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其他条件要求参见《实施办法》及各项目要求。

申请本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当年其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3.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相关规定(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82, 第七章)

4.申请人须在获得校内遴选资格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5.根据《实施办法》,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

三、校内选拔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人选推荐

1.

2019年11月20日前

准备

1.项目单位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或面试,确定推荐人选。

2.被推荐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取得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3.被推荐人应按项目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2.

11月20-25日

人选报名

被推荐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项目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材料。

3.

11月26日起

学校审核、上报

学校对被推荐人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汇总、整理书面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

12月

人选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审核;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5.




12月起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1.办理校内派出手续,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2.联系教育部指定的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生活费预领等事项,并领取《报到证》。

6.

派出

联系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抵达留学目的国后,请按照所属使(领)馆教育处(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联系方式请查阅其网站)。

四、人员派出与管理

1. 2019年11月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分别保留至2020年7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五年内不再接受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2. 各单位应指定部门及人员负责派出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派出前,对留学人员进行行前集训,加强道德、诚信教育和心理、精神指导,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出国后,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跟踪、指导,保持定期联系,确保完成既定目标及计划。回国后,及时对留学人员的成果、效益及问题进行总结并在其回国后一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

3. 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

1. 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82

2. 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

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90220/20190220165703_4548.pdf

3. 各项目联系方式(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4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 站点建设与维护: 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

  •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

  • 西安交通大学研招办(微信)

  •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