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文件要求,研究生院已完成春季博士研究生2021-2022学年学业奖学金(包括资助期内所有新、老生)的核算及报账工作,将于近期发放至研究生个人账户,现对发放情况作如下说明:
1.2021级春季博士研究生,具体发放金额见下表:
应发2021-2022学年(2021.3-2022.2)博士学业奖(元) |
2020-2021学年(2020.9-2021.8) 硕士学业奖发放情况 |
扣除第二学期(2021.3-2021.8)硕士学业奖(元) |
实发金额(元) |
等级 |
已发放(元) |
10000 |
特等奖 |
10000 |
5000 |
5000 |
一等奖 |
8000 |
4000 |
6000 |
二等奖 |
4000 |
2000 |
8000 |
/ |
/ |
/ |
10000 |
2.2020级春季博士研究生,按照中期考核前标准10000元发放。
3.2019级春季博士研究生,未通过中期考核者,按照中期考核前文件标准10000元发放;已通过中期考核已评定奖学金者,按照已评定等级发放;已通过中期考核未评定奖学金者,将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后,统一补发差额。
4.2018级春季博士研究生,按照上学年已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发放。
特别提示:
1.由导师负责发放的学业奖学金,请相关导师按照规定流程按时发放。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若本次发放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在2021-2022学年同时获评国家奖学金,将按规定收回本学年已发放的学业奖学金。
3.本说明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健雪
联系方式:88960019
联系邮箱:gaojianxue@xjtu.edu.cn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