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资格、招生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者:xuwei    发布时间:2022-05-20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交研〔2018〕6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招生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凡计划2023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人员均需提出招生申请,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招生。

二、审核依据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交研〔2018〕65号)

2.各学院(部、中心)制定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3.学校、学院科研量化要求

三、工作说明和要求

1.本次在2022年招生目录基础之上进行增补、调整。研究生院为减轻学院(部、中心)工作压力,使用教师平台近3年的考核数据,对招生资格认定中共性基本要求进行初审,生成初步研判结果,供学院(部、中心)参考。学院(部、中心)依据学院(部、中心)已有的审核实施细则,对细则中明确的学院(部、中心)个性化要求进行审核,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审核结果。如导师对学校初步研判结果提出异议,经学院(部、中心)审核导师异议材料和异议理由,如学院认可导师异议,由学院(部、中心)统一汇总上报异议材料,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再次审议。

2.对首次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或硕士生导师资格,且符合各学院(部、中心)相应类别导师招生资格的申请人,由学院(部、中心)完成新增导师资格认定后审核其招生资格,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其导师资格及相应招生资格类型,同时上传申请人提供的与导师遴选条件相对应的佐证材料,研究生院进行复核。

3.对已有导师资格但未上2022年招生目录的研究生导师,须由导师本人提出申请,学院(部、中心)依据审核实施细则按新增导师招生资格程序进行处理。

4.对已在2022年招生目录中的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在2023年如需新增培养层次(例如硕导申请博导资格)或招生类型(例如申请专业型硕导或博导资格等),同样需要由导师本人提出申请,学院(部、中心)依据审核实施细则按新增导师招生资格程序进行处理。

5.新增团队按学校导师团队要求遴选,由学院在系统上报。去年审核通过的团队,若今年团队成员不符合招生资格遴选条件要求将自动退出。团队负责人如因超龄等原因,可申请将团队负责人进行变更。原则上团队骨干成员一般不允许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动的团队,须经学院(部、中心)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报送变动详情和具体原因。

6.导师跨院系申请招生是指在跨一级学科的基础上,同时跨指标核算单位招生。对2022年已跨院系的招生导师,如本次符合招生所在学院招生资格要求的,可继续跨院招生。同时,各人才培养单位应继续吸引其他学院(部、中心)高水平年轻导师聘任至本单位担任导师指导研究生,并为本单位导师聘任至其他学院(部、中心)担任导师提供便利条件。跨学院(部、中心)导师组成的多学科融合交叉实质性研究团队须符合团队招生资格相应要求。

7.申请合作导师相关程序仍按《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8.“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计划的“双导师”资格认定程序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计划》规定,另行组织。

四、具体安排

(一)各学院(部、中心)结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is.xjtu.edu.cn/)中研究生院给出的初步研判结果,完成学院(部、中心)细则明确的个性化要求审核。同时完成首次申请导师资格及招生资格的认定、审核。经各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定2023年拟上报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名单,并将相关材料及名单在学院(部、中心)公示3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可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问题。

请学院(部、中心)在6月8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本次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拟上报名单,并上传有异议的导师及首次申请人员的支撑材料。

(二)研究生院核查各学院(部、中心)提交的材料,对学院(部、中心)有异议的导师及首次申请人员材料组织专家复审,6月中旬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发最终审核名单。

(三)学院(部、中心)通过系统导出最终《2023年学院(部、中心)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结果汇总表》。

(四)为确保招生专业(学科、类别/领域)、研究方向及导师信息与招生目录编制规范、准确对接,学院(部、中心)须按要求在系统中维护硕士、博士招生方向,导出《2023年博士、硕士招生方向汇总表》,并遵循以下规则:新增或调整的专业(学科、类别/领域)按学校批准的专业(学科、类别/领域)调整方案执行,以学位办最终审核结果为准;招生专业按先学术学位后专业学位,学习方式按先全日制后非全日制顺序排列;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方向由学院(部、中心)自行确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方向须以协同培养育人项目(COT)名称作为方向名称(除医学学科);以“百千万工程”立项项目要作为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列入招生目录,方向名称后添加“百千万工程”;IDT项目在方向名称后添加“IDT”或“IDT-AI”,确保数量、名称正确无误,IDT团队项目只上一个主导师及一个合作导师;同一招生专业(学科、类别/领域)相同学习方式下研究方向名称不得重复;同一研究方向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时,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须相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范围与2022年相同,原则上不再新增;学院(部、中心)自主确定招生方向、导师的排列顺序;同一专业(学科、类别/领域)下最多可设置98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代码须从01开始设置,且连续不间断;所有方向下必须有导师;方向名称中不得有空格及特殊符号。

(五)学院(部、中心)须于6月25日前在系统中将学校审核通过的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与招生方向逐一匹配,通过系统导出《导师与招生方向对应关系情况汇总表》。后续学校发布招生目录专业、方向均以此为准。

(六)请各学院(部、中心)6月30日前将所有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部、中心)盖章、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至创新港涵英楼5-304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b@xjtu.edu.cn,请务必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

五、其他

1.本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中,是否足额发放奖助金情况由研工部统计提供;导师超龄的统计时间为:截止2023年9月1日距我校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少于3年;学位要求的统计时间为:1968年以后出生的招收博士生的导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科研项目来源:教师平台近三年考核数据。

2.学院(部、中心)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此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免影响导师2023年招生相关事宜。对于审核、认定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根据我校《西安交通大学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实施方案》(西交研〔2018〕236号)文件精神,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为45岁以下新增学术型研究生导师遴选必要条件。请各学院在新增导师招生资格遴选过程中酌情考核导师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

4.材料上报、政策咨询电话:88960017,联系人:张一弛,邮箱:xwb@xjt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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