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为落实教育部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加强和规范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我校工程硕博士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体系改革,推进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重点建设任务,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西交研〔2020〕33号)、《西安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方案》相关文件要求,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23年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计划专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原则上展开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计划招生的学院需至少申报1个实践基地。
2.本次申报实践基地的合作单位须为参加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的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同时满足《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
二、 申报流程
(一)学院考察申报
1.各学院(部、中心)依据工程硕博士校企协同培养的专业实践要求,对拟设基地进行初步考查与论证,洽谈合作事项,达成设立基地的初步意向。
2.与合作企业协商签署《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基地建设协议书》(附件1),签订流程需按照学校要求在法务与合同管理系统上完成协议订立和审批,线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报研究生院审批。经批准后,纳入拟合作基地管理名单。
3.满足挂牌基地条件的,按照挂牌基地的申请流程办理,纳入挂牌基地管理名单(许可使用西安交通大学校名校徽无形资产)。
4.满足示范性基地条件的,按照示范性基地的申请流程办理,纳入示范性基地管理名单。
(二)学校审批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察情况及合作单位填报情况进行集中评审,确定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计划校级实践基地名单。
三、 政策支持
学校把实践基地建设作为各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 工作安排
1.请于11月3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zyxw@xjtu.edu.cn。邮件命名:工程硕博士改革校级实践基地认定,申请材料命名:学院+专业学位类别+基地名。
2.申报材料纸质版(院系签字盖章,一式四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创新港5-3049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行叶蓓,88965737。
附件:1.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基地建设协议书
2.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相关协议线上操作流程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4日